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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 | 涉嫌信披违规遭证监会预处罚+招股说明书、年报虚假记载+立案后股价20cm一字跌停+2025年首亏4295万元+受损投资者维权索赔+成渝金融法院管辖

更新时间:2026-07-09 | 阅读次数:[5873]





  公司全称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1117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22.1.17  2026.7.8  买入佳缘科技(301117)股票,且在 2026.7.8 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已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获赔(通过判决胜诉或调解的路径)。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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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情背景

26.7.8晚间,佳缘科技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已锁定佳缘科技违规的证据线索,接下来待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处罚决定。

26.8.23晚间,佳缘科技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明,佳缘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三、证券律师分析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是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公司主营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及人工智能业务,深耕国防军工、医疗健康和政务服务等领域,致力于网络安全、航空电子、航天电子、大数据、商用密码等关键技术研发,参与多次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近年公司业绩大幅波动,因招股说明书及年报存在长达四年的财务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拟合计处罚1450万元,上市即巅峰的 "资本神话" 全面崩塌。 

已代理一百多只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2026年7月8日,佳缘科技公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8月21日,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招股说明书及2021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四名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1450万元。8月25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 "ST佳缘"。监管认定的违规事实脉络清晰:佳缘科技自2019年起与某客户(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该客户为公司2019年第二大客户、2020年第一大客户2019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与客户A签署多份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2015.60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613.84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此外,2020年公司介入无锡金都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与昆明博远中菱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4.24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15.39%、3.61%、8.85%、9.51%;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02%、25.80%、16.95%、24.43%。在佳缘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均存在虚假记载。 结合市场行情来看,公司上市次日股价即冲至 99.80 元的历史高点,此后在军工概念、网络安全概念、AI 概念等多轮行情中反复被资金关注,但股价总体呈震荡下行态势。虚假记载的 "粉饰效应" 贯穿了公司上市前后的整个估值体系——投资者基于虚增的财务数据进行投资决策,而真实的盈利能力远不及报表所示。直至 2026 年 7 月 8 日立案公告落地,股价快速回调,高位进场的投资者承受巨大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暴雷之前,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已于2025年4月28日被实施留置、立案调查,同年7月变更为责令候查措施,12月解除。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王进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套现约2.94亿元,持股比例由40.11%下降至34.72%。套现离场在先,暴雷炸响在后,留给市场无尽的猜想。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拟作出处罚: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朱伟华、财务总监柳絮分别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另一实际控制人、原董事会秘书尹明君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450万元。监管认定王进主导介入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业务、知悉该业务无商业实质,朱伟华负责具体执行,柳絮未审慎核实收入确认条件,尹明君未有效履职,四人均在《招股说明书》及年报中签字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需要说明,目前仅出具事先告知文书,相关主体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法定权利,最终正式行政处罚结果仍存在调整可能。 从投资者维权角度来看,因佳缘科技招股说明书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投资者基于失真的财务数据作出投资决策,受损投资者已可依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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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联民律师认为,证监会立案消息公开后,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9日,截至当日盘中休市股价开盘即遭遇20%“一字”跌停,报16.91元/股,市值大幅缩水,大量投资者蒙受重创。立案后股价跌幅明显,说明二级市场对该股涉嫌违规反应明显,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佳缘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损害了众多股民的权益。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包括信用账户的融资成本)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至今数十只股票的胜诉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审判实务对此已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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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佳缘科技的赔付能力问题。

公司的财务状况仍展现出极强的财务韧性与积极的边际改善信号,为潜在的赔付提供了充足的财务缓冲空间。首先,公司财务结构极为稳健,几乎没有杠杆压力。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仅为17.88%,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高达12.39亿元,底子依然丰厚。其次,核心业务板块展现出强劲的爆发力。虽然传统军工和医疗业务承压,但2025年政企业务(AI相关IT业务)收入同比猛增992.20%,且毛利率同比上升3.26%,成功打造了新的增长引擎。此外,2026年开年营收已保持双位数增长(一季度同比增长28.77%),且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环比大幅改善(同比改善35.51%),表明公司的资金回笼情况正在好转,营运资金的周转压力有所缓解。总体来看,公司净资产尚算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

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短期较难),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丹邦科技、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两次违规的索赔均胜诉)、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蓝盾股份、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宏图高科、广东明珠、四环生物、海伦哲、三盛教育、上实发展、华鼎股份、亿阳信通、上海电气、昊华能源、超讯通信、东方海洋、新研股份、日海智能、胜利精密、同洲电子、赛为智能、世纪星源、鹏博士、澄星文化、金刚玻璃、中超控股、国中水务、和佳医疗、劲嘉股份、蓝丰生化、宋都股份、宏达新材、中天能源、航天动力、生物谷、金力泰、蓝盾股份、宁科生物、海伦哲、丹邦科技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均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胜诉案例】。

自从佳缘科技26.7.8晚间曝出被立案调查,接连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15%)支付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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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 佳缘科技301117)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成渝金融法院 办理立案、开庭审理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委托我们代理之后,当事人只需坐问进展、坐等收款,不必亲躬处理案件任何事务。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22.1.17  2026.7.8  买入佳缘科技(301117)股票,且在 2026.7.8 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13115008800(微信已满)、13913007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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