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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688496)| 立案后即跌停+造假上市+或+或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苏州中院立案
更新时间:2025-11-05 | 阅读次数:[7403]
公司全称: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88496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10.31 买入清越科技(688496)股票,且在 2025.10.31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5.10.31晚间,清越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清越科技的违规线索。
26.5.8晚间,清越科技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6.9.1晚间,清越科技公告称经召开听证会等听取陈述申辩后,证监会再次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三、证券律师分析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496)2010年12月成立于江苏昆山,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获得者。公司主营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中国大陆首条PMOLED量产线,2019年起PMOLED出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工控仪表、医疗器械等领域。公司因招股说明书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年报及半年报虚假记载,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拟被罚没超2亿元,四名高管被采取3至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与交易类强制退市的双重风险,"带病上市"的资本骗局全面崩塌。
已代理一百多只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2025年10月31日,清越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1日,证监会经听证复核后重新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四名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没超2亿元。
行情层面,清越科技发行价9.16元/股,上市首日股价较发行价有所上涨。立案调查前公司股价已处于持续下行通道。2025年11月3日立案消息公告次日,公司股票20CM跌停;2026年5月1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清越",复牌后股价连续大幅下跌。截至2026年9月1日,公司股价报收0.93元,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总市值仅剩约4.18亿元,较上市初期市值高点蒸发约九成,市场信心彻底崩塌。
宋联民律师分析指出,本次违规事项并非上市后的偶发信披瑕疵,而是从IPO申报阶段即开始系统性财务造假,造假手段涵盖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及显示模组等多种方式,造假时间跨度从上市前延续至上市后,性质极其恶劣,严重侵蚀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根基。监管认定的违规事实脉络清晰,涉及两大违法行为:
一是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相关虚假财务数据被直接引用于IPO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公司“带病闯关”成功登陆科创板。
二是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此外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2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结合市场行情来看,清越科技头顶"全球PMOLED第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光环登陆科创板,上市初期市值一度突破百亿元。然而,支撑这一高估值的财务数据从源头即为虚假——IPO阶段虚增利润,上市后继续系统性粉饰报表,一个靠造假才能维持"盈利"的公司却在科创板堂而皇之地交易。直至2025年10月31日立案公告落地,股价快速回调;2026年5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连续跌停,市值从百亿级迅速萎缩至不足5亿元。截至2026年9月1日,公司股价报收0.93元,已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面值,若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将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值得注意的是,广发证券作为IPO保荐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在清越科技"带病闯关"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目前,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已公开声明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对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高裕弟此前亦承诺自愿替代公司承担不低于1000万元的民事赔偿。证监会已冻结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正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调查,涉嫌犯罪线索将按"应移尽移"原则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新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9号),监管拟作出处罚:对清越科技欺诈发行行为,按非法所募资金金额(8.24亿元)的20%处以1.6488亿元罚款;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合计对公司处以1.7188亿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裕弟给予警告,处以1050万元罚款并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对时任常务副总经理穆欣炬给予警告,处以900万元罚款并采取6年市场禁入;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给予警告,处以7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对时任监事会主席吴磊给予警告,处以40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市场禁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本次拟合计被罚没超2亿元。需要说明,目前仅出具事先告知文书,相关主体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法定权利,最终正式行政处罚结果仍存在调整可能。

宋联民律师认为,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的消息公开后,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1月3日,股价开盘即跌停,当日即跌去1.79元,随后股价仍持续下探,两日跌幅达30%。监管关注的消息公开后,股价跌幅明显,说明二级市场对该股涉嫌违规反应明显,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清越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损害了众多股民的权益。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包括信用账户的融资成本)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至今数十只股票的胜诉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审判实务对此已经明确。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清越科技的赔付能力问题。
根据2025年三季度报,公司营业收入总计4.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计9.796亿元,资产总额18.29亿元,负债总额7.3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0.01%,且目前根据公开信息,公司暂未有司法强制执行未果的失信案件;总体来看,公司净资产尚算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
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短期较难),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两次违规的索赔均胜诉)、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宏图高科、广东明珠、四环生物、三盛教育、上实发展、华鼎股份、亿阳信通、上海电气、昊华能源、超讯通信、东方海洋、新研股份、日海智能、胜利精密、同洲电子、赛为智能、世纪星源、鹏博士、澄星文化、金刚玻璃、蓝盾股份、丹邦科技、中超控股、海伦哲、国中水务、和佳医疗、劲嘉股份、蓝丰生化、宋都股份、宏达新材、中天能源、航天动力、生物谷、金力泰、蓝盾股份、宁科生物、海伦哲、丹邦科技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均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胜诉案例】。
自从清越科技2025年10月31日被证监会立案以来,接连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15%)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 清越科技(688496)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苏州中院 办理立案、开庭审理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10.31 买入清越科技(688496)股票,且在 2025.10.31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可加微信)、13115008800(微信已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