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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300020) | 一案未结又被证监会二次立案+会计差错“更正”背后原因成疑,涉多项违规 + 公司业绩突然严重亏损 ,揭露后市值缩水超过50%,深交所发出10连问 + 杭州中院管辖投资者索赔案

更新时间:2024-05-02 | 阅读次数:[6843]





公司全称: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020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起诉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19.4.19  2024.4.29 之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且在 2024.4.29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或凡在 上市后  2026.7.9 之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且在 2026.7.9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已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获赔(通过判决胜诉或调解的路径)。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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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情背景

2024.4.29晚间,银江技术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声称对公司部分项目的收入类型重新判断,对建造合同和系统工程类项目调整收入确认方法,并对2023年财务报表全面梳理,导致前三季度业绩数据大幅调整,公司一夜实现“盈转亏”,令所有投资者均猝不及防。

2024.4.29晚间银江技术发布《关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整改完成的公告,坦陈2023年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涉2.66亿。

2024.4.30凌晨,银江技术发布《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对信用损失计提7774万,数额较大,引发关注。

2024.4.30凌晨,银江技术发布《关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2023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该股于2024.5.6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024.5.6晚间,银江技术发布《年报问询函》深交所针对公司2023年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与中期报告存在重大差异等问题,迅速响应,要求公司详尽回应10个问题,并且及时对以前各期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2024.9.14晚间,银江技术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书》。

2025.4.15晚间,银江技术公告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4.21晚间,银江技术公告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江技术第一次违规至此监管层面落锤定音。

2026.7.9晚间,银江技术再次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立案——这意味着证监会已锁定银江技术的违规的证据线索,接下来待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处罚决定。

三、证券律师分析 

银江技术,是国内智慧城市领域的老牌企业,曾凭借“银江城市大脑”系列化产品与行业解决方案,在数字基层政府社会治理、智慧交通及智慧健康等细分领域享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然而,受地方财政影响回款不及预期及内部经营问题拖累,公司业绩呈现断崖式下滑,营业收入从2022年的16.12亿元一路萎缩至2025年的1.75亿元,归母净利润更是连续三年巨额亏损,累计亏损超29亿元。公司实控权长期由原管理层掌控。近年,银江技术面临主营业务持续萎缩的结构性困境;同时遭遇合规危机,因连续亏损且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叠加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短期债务偿债压力较大,公司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昔日“智慧城市龙头”深陷信任与生存危机。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银江技术的合规危机呈现出屡教不改的态势,接连遭遇监管重拳。早在2025年4月,公司就曾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信披违法行为,被浙江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公司股票也由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戴帽ST)。然而,在收到前次处罚后仅一年多的时间,2026年7月9日晚间,公司再次集中披露重大利空,揭开了公司系统性失控的冰山一角。根据公告,银江技术及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双双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这种从资金占用、重大遗漏到再度被立案的全面失控,引发了市场对其合规底线的强烈质疑,也招致了受损投资者启动规模化索赔的维权行动。

2026年4月,公司被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戴帽ST),这意味着监管部门与市场的多重压力已全面显现。受此前密集披露的业绩巨亏、持续经营存疑、债务逾期以及7月9日晚间的最新立案调查等利空消息影响,银江技术股价遭遇重挫,市值大幅缩水,大量投资者蒙受重创。深交所及审计机构指出,公司多项违规事项及财务困境反映出其内控机制存在重大缺陷,相关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对公司各类违规及经营风险负有直接责任。

深挖根源,银江技术的核心问题出自合规失控与主业失血。公司虽在智慧城市、数据中枢及AI智算中心领域具备一定技术积淀,但缺乏扎实的盈利转化能力,导致业绩高度依赖垫资类政府采购项目,陷入“回款不及预期、坏账计提增加、现金流枯竭”的泥潭。公司内控体系全面失效,财务核算与资金管控漏洞百出,大额逾期债务、银行账户冻结及应收账款减值等问题频发,涉嫌信披违规与内部治理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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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联民律师认为,两次违规信息披露后,市值大幅缩水,大量投资者蒙受重创。立案后股价跌幅明显,说明二级市场对该股涉嫌违规反应明显,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银江技术涉嫌多项严重违规,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众多投资者的权益在揭露日之后遭受股价跌落,招致损失。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2023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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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银江技术的赔付能力问题。

从经营与资产质量来看,银江技术目前的财务基本面已陷入极度恶化的境地。公司正处于严重的财务困境与业务收缩期,2025年归母净利润巨亏17.89亿元,2026年一季度亏损继续扩大至7113.95万元。更为致命的是,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流动性压力显著。截至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高达14.35亿元(其中1.04亿元已逾期),而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仅为1875.77万元,短期偿债缺口巨大。同时,公司应收账款高达8.43亿元(占营收比例超500%),坏账计提风险极高。从常规财务指标来看,公司主业造血能力基本丧失,投资者胜诉后的实际获赔概率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

然而,在重重危机中,公司的财务状况仍展现出部分积极的边际改善信号与自救动作,为潜在的赔付提供了一线生机。首先,在现金流与债务化解方面,公司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成功转正,录得97.96万元(上年同期为-3.47亿元),表明公司在业务规模收缩下,资金回笼与付现压力得到了实质性缓解。其次,在自救与重组预期方面,公司正积极通过外部力量寻求破局。目前,公司已在地方政府协调下,与银行积极协商债务展期续贷事宜,并拟通过股东财务资助、剥离低效资产等措施改善资金流动性。此外,公司2025年新承接的部分项目平均毛利率达20%以上,订单承接能力已得到初步改善。总体来看,尽管银江技术目前深陷亏损泥潭且面临沉重的债务与退市压力,但其经营现金流的实质性转正,使得公司仍具备一定的资产盘活价值与生存潜力。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而言,当前是主张赔偿的关键节点,建议尽早启动维权程序。

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短期较难),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两次违规的索赔均胜诉)、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宏图高科、广东明珠、四环生物、三盛教育、上实发展、华鼎股份、亿阳信通、上海电气、昊华能源、超讯通信、东方海洋、新研股份、日海智能、胜利精密、同洲电子、赛为智能、世纪星源、鹏博士、澄星股份、金刚玻璃、丹邦科技、中超控股、海伦哲、国中水务、和佳医疗、劲嘉股份、蓝丰生化、宋都股份、宏达新材、中天能源、航天动力、生物谷、金力泰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均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胜诉案例】

自从银江技术暴雷以来,接连不断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您的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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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15%)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银江技术(300020)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杭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19.4.19 2024.4.29 之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且在 2024.4.29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或凡在 上市后 2026.7.9 之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且在 2026.7.9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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